中国: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表示:“我国不允许跨境虚拟币交易,任何机构不能把境外的虚拟货币卖到国内,任何机构不得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。对于这类型行为,我们会密切监控、严厉打击,发现一起、清除一起。”
日本:日本是亚洲地区第一个颁发交易所牌照的国家,政策于2017年4月开始执行,第一张牌照于2017年9月29日发放。
德国:3月2日,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发布一份,有关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托管业务的指导意见。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将诸如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定义为“加密价值”,并将其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。加密货币托管牌照即将发放。截至 2月11日已有 40 多家德国银行向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申请加密货币托管牌照。
本文来源:金色财经,不代表和讯网官方观点。
此文由 中国比特币交易钱包 编辑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!:首页 > 比特币新闻 » 韩国通过特别金融法 加密市场监管更进一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