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该“维权群”中,周毅发了一段与微信名为“石匠”的对话,向大家解释,周毅自称这位“石匠”位于巴西,由于巴西环境较乱导致比特币交易无法正常进行,导致无法交币。
4月14日,周毅在维权群里发了一个视频,再次给出了一套赔偿方案。视频里周毅表示,两人现在欠了太多人比特币一时还不上,但是他们“钱还是赚得动”,所以他们将每天赚的5个比特币的利润还给所有人,将拖欠的比特币慢慢还清。不过,群中很多人表示不再相信二人,“我觉得这就是在忽悠我们,我不接受”,张明说。
“石匠”究竟何方神圣,与周毅是何关系,是否真实存在,大多数玩家并不知晓。虽然后来有玩家表示与石匠取得联系,对话中,石匠表示自己确实收周毅的期货,并声称币也都给他(周毅)了。
此后,在群中得知有人已经决定要去报案时,周毅、李想二人就“失联”了。
立案调查
杭州警方立案侦查 玩家对“非吸”定性有争议
“到了4月10日,实在等不及了,在交易群里说了两人没发货的事儿,发现居然这么多人都没收到币,当时就感觉情况不妙,我立马决定回国报警”,张明说,他也是该案第一位报案人。
4月16日,二十多位买家决定去杭州报警。
立案告知书
根据立案告知书显示,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针对周毅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,符合刑事立案标准,已对该案立案侦查。有玩家透露,另一嫌疑人李想也于5月初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拘。
在维权群中,记者观察到,玩家最关注的是如何为案件定性。他们对于目前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”的定性并不满意,“两人是因巴西出了问题导致无法发币,并非故意行骗的说辞系狡辩。”
“通过跟律师沟通,发现难点在于一些被迫接受借贷关系的买家,容易被认定为是自愿的借贷关系,难以从法律上判定属于非吸”,一位买家对记者表示其忧虑。
“我们就是想给警察提供更多信息,证明他们在3月初就知道无法发币,此后的交易不仅是非吸,还是诈骗”,多位买家称。
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”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曾公开表示。
徐凯分析,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简单来说,就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时,融资者不符合向不特定的人公开融资的条件,以不占有你的钱物为目的而进行融资,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但如果融资者一开始就是要以骗取你的财物为目的非法集资的,那就构成集资诈骗。
维权群中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,因为时差关系,几乎24小时都有人发言,他们不断在群中反馈又有谁回国报案,也会在群中讨论受理案件时警方反馈有何含义。
针对目前案件进展,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5月21日回复新京报记者称,周毅、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经刑拘,后续还会继续调查。
风险与法律边界
“以比特币为基础的场外交易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”
微信群里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,这无疑也给诈骗、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。那么,比特币场外交易的法律边界究竟在哪儿?
中国银行(601988)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,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不确定性,个人偶发行为合法,以此为业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。
早在2017年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风险的提示。提示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,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、安全性风险等,并指出各类所谓“币”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。
根据openlaw显示,与“比特币”相关的法院判决书共有461件,文书判决时间显示,2014-2018年,比特币相关判决案件数量直线上升,5年间的数量分别是9件、26件、54件、120件、216件。
而案由显示,“侵犯财产”相关案件数量153件,占比最多,而其中被判定为盗窃案的有98件,被判定为诈骗案的有37件。
除了被明确禁止的ICO,目前比特币场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?
2013年,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:特定的虚拟商品,也就是承认其“财物”的地位。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《民法总则》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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